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,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。
关于是否超出“家庭日常生活需要”的具体标准应结合社会生活常识、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判断。
男方婚前赠与款项给女方,女方将钱款用于双方生活,结婚后男方不务正业,多次向女方索要钱款,女方为男方支付17万元,男方不满意提离婚,并要求支付中间差额款,这明显要让女方人才两失,好在我方证据充分,经过争取法院驳回男方诉讼请求。
相爱容易相处难,如何化解婚姻危机?12月28日10:00,第93期《情感危机化解》讲座带你挖掘情绪背后的真实需求,了解ta的性格特征,教你“好好说话”,让爱情之树常青!
看着简单的离婚纠纷,判决书却长达10多页,在办理过程中不但查出对方转移财产,同时查出婚内借款偿还婚前的房子首付款等,以为法院无法查实,经过律师一次次的提交调查取证申请,争取到了抚养权,从照顾妇女儿童的角度,判决对方支付我方95万元补偿,比我们想跟对方谈判的金额多两倍,所以在法律面前,只要努力争取都是有可能的。
离婚协议中,6条约定是无效的?
1.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。在不违法前提下,公民享有婚姻自由,不受他人干涉。
2.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。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,不因与他人协商而受限制。
3.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。
4.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。这是对子女的赠与,要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。
5.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。18周岁以后,若子女没有出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状况,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。
6.处分他人财产 。夫妻双方只能处分自己财产。
家庭意味着责任,家庭尽管是独立的社会单位,但这个独立是相对的,他与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,上有父母,下有子女,外有亲戚朋友,对父母要有赡养的义务,对子女要有养育的责任,对亲戚朋友要有互助的精神。
离婚,对于很多人来说,是一个悲伤的结局,但我更愿意把它看作是一种解脱,一种重新开始的勇气🌟
好合好散,是对过去最好的尊重,也是对未来最美的期待🌻
愿他们在未来的日子里,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💖
离婚协议约定拆迁的两套房屋归一方所有,但是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再次闹到法庭,后来经过律师和法官的参与调解,最终双方同意将两套房屋给两个子女共同所有,各占50%的份额,无疑不说都是为了孩子着想
婚姻之路,向来不易。再婚夫妻走到缘分尽头,在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师团队的专业庭审和数月的暖心陪伴下,当事人达成离婚心愿,获得车辆和财产。愿我们都能学会更好地爱与被爱,让未来的生活之路更加平坦和幸福。
曾经的青梅竹马也没抵得过岁月的变化,面对丈夫对婚姻的背叛,妻子求助于元甲律所希望快速离婚。仅用2个月帮助当事人和解离婚,孩子抚养权双方共同承担,获得天津房产和相关财产。与过去告别,开启新的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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